πνεῦμα

真正的歌唱是完全不同的呼吸,
它关系着子虚乌有。
是神的内在气息。是风。

卢梭《社会契约论》导读笔记:法国大革命的“圣经”

※ 以下笔记整理自wx公众号知道人文《知道经典》课程。

 

◆ 启蒙时代

 

西方进入近代以来,在思想领域,基本上每百年都会有一场重大的运动,而每场运动都有一个核心问题,比如15世纪“文艺复兴”16世纪“宗教改革”17世纪“古今之争”18世纪“启蒙运动”19世纪“浪漫派运动”的回潮,到了20世纪,就是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运动了

其中,启蒙运动(Siècle des Lumières,英语Age ofEnlightenment,是西方历史上最重大的一场思想变革。因为相比于其他运动,启蒙运动更集中也更剧烈,在很短的一个时期中就爆发出了强烈的思想能量,在后来更是引爆了美国独立运动和法国大革命。

 

根据一些学者的看法,启蒙运动的时间跨度是从1650年一直到1830年,接近两个世纪,是一个相当漫长、逐渐发生的思想变革,而我们通常说的启蒙运动,主要指的是它的高潮部分,也就是1720年左右开始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这大半个世纪。这个高潮又可以1750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活跃的人物辈分比较高、年龄比较大,比如说伏尔泰和孟德斯鸠这样的思想家;而后期的活跃人物,就是狄德罗、卢梭、休谟这些人。

 

启蒙运动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而不是一个思想大一统的时代。换句话说,启蒙运动没有一个绝对中心性的纲领。

 

如果说这些启蒙哲人有什么最大共识的话,那我们可能只能找到一条,那就是他们几乎一致认为,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的“旧制度”(Ancien Régime)是有问题的,并且坚信通过理性可以通达真理,带领人类进入新纪元。

为什么用“几乎”这个词呢?就是因为卢梭不在此列,实际上,卢梭和其他启蒙哲人保持有一定的距离。有人说卢梭是“披着启蒙外衣的反启蒙哲人”,也有人说卢梭是“披着反启蒙外衣的启蒙哲人”,不管怎么样,在高歌猛进的狂热中,卢梭更像是一个冷眼旁观者。

 

◆ 从古代城邦到现代国家

 

从古代到近现代,社会形态存在着从古代城邦到现代国家的过渡,相应地,政治思想上也会有变化。在古代,思想家们讨论政治问题都是在城邦这种体系中讨论的,亚里士多德就说过:“人天然是城邦的动物。”所以要讨论政治就不能脱离城邦,这些古典思想家更为关心的问题都是“什么样的政体是最佳政体”。是斯巴达那样的政体更好呢,还是雅典的政体更好呢,还是说波斯那样的帝国更好?

但是到了现代社会,思想家讨论的重点是政治体的合法性在哪里。为什么呢?因为现代国家需要更多地介入到人们的生活中,获得资源和支持,如果不能为这样的新国家提供一个很好的存在理由,那么人们也不会支持它了。

所以从这个思路来看,霍布斯和洛克也都是在讨论国家的合法性问题,霍布斯提出了建国契约,而洛克也提出了同意学说,这些都是要来论证国家的合法性的。同样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也是在这条思想线索中来讨论问题的,他的学说还是对霍布斯与洛克的补充和回应。

 

卢梭几乎所有作品中都贯穿着这样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自然状态和文明状态的根本对立,就是人们为什么要从无忧无虑、自给自足的自然状态,走到被人束缚的文明状态中呢?在文明状态中,各种束缚人的东西,比如语言、国家等等又有什么合法性呢?在这种文明状态中,人又如何能保持自己原初的自由呢?

具体到《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上来,卢梭就是要分析人怎么从一种自然状态,通过某种社会契约进入完全约定的关系之中。其中最关键的讨论是对订立社会契约的讨论。

 

◆ 卢梭的问题意识

 

卢梭的第二篇论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

这三本书可以说是卢梭思想的“三部曲”,整个问题意识和关注点都是一脉相承的。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这篇论文中,卢梭介绍了人类两种根本对立的状态,就是自然状态文明状态

卢梭的自然状态强调的是其中人的无忧无虑和不受束缚的自由感。在卢梭看来,自然状态中的“自然人”是淳朴无知的“原始人”,没有理性、语言、科学、艺术、国家、法律、道德和宗教,没有这些和文明相关的东西也意味着没有束缚,所以能保持自由和自足的状态。

 

《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是卢梭的新尝试,即尝试解决这种自然和文明的对立,尝试在文明状态中保持人们的自由。《社会契约论》是想要从政治问题上来解决自然和文明的对立问题,而《爱弥儿》是在教育问题上来解决这种张力和矛盾。

 

《社会契约论》中,卢梭试图用政治的方式,也即借助社会契约所形成的“公意”,来消除自然与文明,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分裂,使人在更高层次上复归自然状态中那种自由、和谐和统一。

 

《爱弥儿》这本书的努力就是要在现代启蒙和现代文明的废墟上重建人的道德准则,消除人在自然与文明、自然人与公民、个体与社会、喜好与义务、身体与灵魂的多重分裂,恢复人自身的统一性与完整性,最终把人塑造成为真正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主体和理性自由人。

 

◆ 《社会契约论》与霍布斯

 

《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名言:“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与之前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不同,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虽然也怀疑文明社会,但是他也开始赋予政治关系以某种道德合法性。接着,他就说道:“这个变化是怎么产生的?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它成为合法的?我相信我能解答这个问题。”

可以说《社会契约论》就是要在批判之外,更为具体和深刻地解释这个变化的原因。从一开始,卢梭也声称自己不会采取任何夸张的人性假设,不会沉浸于形而上学的玄想之中,而是要立足于业已公认的事实这一低俗但稳固的基础之上。

 

那么,所谓人的实际情况,那些不可更改的人性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人生来是自由的”这个论断。

在卢梭看来,后来出现的一切等级秩序、义务和权威,都不是自然的结果,都是习俗的产物,整个社会以及社会背后的道德关系,都是沿袭下来的习俗,是这些习俗造成了人们失去自由,变得败坏和堕落。

所以,卢梭不会同意的霍布斯的观点,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接近于战争状态,因为人们为了捍卫自己的自由和私利会彼此为敌。卢梭认为霍布斯笔下的这些人,根本上不是自然人,而是政治社会中的人。

首先是因为,人们能相互攻击的前提就是彼此之间相互依赖,而在真正的原始状态下,野蛮人是完全自由而相互独立的,不会因为自身需求就和他人形成依赖关系。

再说,战争不可能是单打独斗,而是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暴力冲突。在卢梭看来,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稳定的社会关系,那么也就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战争,那么怎么能说会有战争状态这种情况呢?

所以卢梭就全面批评了霍布斯,认为他实际上是将社会状态与自然状态混为一谈,进一步,卢梭还批评了霍布斯最终确立起来的国家,这种通过契约建立起人为国家的行为,在卢梭看来是每个个人把自己的全部权利都让渡给了君主,把自己变成了奴隶。

 

◆ “公共意志”与“主权在民”

 

在第一卷最重要的一章,也就是第六章中,卢梭问到,我们有没有可能“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一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方式,使得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全体相结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像往常一样自由。”

 

这样的政治方案其实有两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是,人们可以通过建立社会契约,凭借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个和洛克的要求一样,都要求政府必须保护每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但是卢梭对政府的要求不止于共同防卫,还要求建立这种联合保护之后,人们不是在服从外在的机构,而是在服从他自己,这样他才能像往常一样自由。这如何可能?社会契约的本质难道不是要求我们放弃一部分自由,好保障所有人的和平与安全吗?我们怎么可能还能像往常一样自由,只是自己听从自己的命令呢?

这就涉及到第二要点了,在签订社会契约的时候要完全让渡自己的权利。卢梭说:“这些明白无误的条约,可以归结为这么一句话:每个结合者以及他所有的一切权利已经完全转让给整个集体了。

在这里,“完全转让”“整个集体”两个关键词首先每个人必须将自己的权利通过社会契约完全让渡出去,从而保证社会契约中的协议条款对一切人都平等适用。“完全转让”是卢梭保证契约同等适用于每个人的手段。

再者让渡权利的对象不是个人,也不是个别的组织,而是整个集体,只有把全部权利转让给整个集体,我们作为个体才能不用再服从于某些个人的私人意志,而是对集体的公意负有义务。

所以服从的就从私人变成了公意。公意就是公共意志,公意像是个体意志的综合,更近似于一个共同体的普遍利益或者理性意志,是通过一切人联合起来而产生的。我们每个人都在推动了这种意志的形成,所以,当我们服从这种意志制定的法律的时候,我们只不过是在服从我们自己的意志。

这个时候,真正的主权者不是国王,也不是议会,而是通过社会契约产生出来的公意,而公意是唯一合法的主权者。

 

卢梭在第一卷第八章说:“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他们便发生了一种巨大的转变:在他们的行为中,正义代替了本能,从而使他们的行为具有了此前没有的道德性。

在卢梭看来,社会契约使人们获得了一种社会自由,获得了来自于社会状态的道德自由,这种自由和他们在自然状态中的自然自由完全不一样,只有这种自由才能使得人真正成为他自己的主人。这是因为,自然自由仅仅是一种出于贪欲和冲动的行为,是奴隶的表现,而人们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服从人们为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才是真正的自由。这种观点多少也影响了后来的哲学家康德,康德就认为唯自律得自由,自由就是服从于自身理性的立法。

 

卢梭并不赞同我们现在所熟悉的代议制。他说:“与主权不可转让的道理一样,主权也是不能由他人代表的。”公意只能被表达,绝不能被代表。在卢梭看来,实行代议制,必然意味着有特殊利益集团或者“党派”来代表政府。

那么卢梭在制度设计中坚持什么呢?就是坚持主权在民的思想。他认为立法的权威始终应当属于全体人民,只有人民才是主权者,任何人、任何东西,都不能干涉人民的立法权力。只有这样才能顺利产生公意。

卢梭说:“当有人在人民大会上提出一项法律时,他不问在场的人是同意还是否定这项法律,而是问这项法律是否符合公意,于是大家用投票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这项法律的意见,最后以票数计算的结果宣告公意。”可以说,在卢梭这里,直接的投票是发现人民理性意志的真正途径。

 

卢梭清楚地意识到,公意只有在小型城邦国家之中才有可能。现代的欧洲大国太大了,比如在法国和英国这些国家中,阶级划分和不平等已经病入膏肓,人民已经无力去实现公意和实现自己的自由了。所以有些研究者会说《社会契约论》展示的是一个乡村小社会的民主,而卢梭也认为科西嘉岛就是他的理想的实现公意的地方。

科西嘉岛是谁的故乡呢?是的,就是拿破仑的故乡。可以说冥冥之中,卢梭又和法国大革命联系在了一起。

其实卢梭的思想并不是一开始和大革命绑在一起的。在大革命之前,人们对卢梭的印象更多是他写过《新爱洛依丝》和《爱弥儿》这些书,关注的多是婚姻家庭这些私人性和情感性的话题。但是大革命后,卢梭的面貌就完全不一样了。1794年,卢梭的遗体被追随者移入巴黎先贤祠。大革命领袖罗伯斯皮尔更是把卢梭看成是自己伟大的导师,人们重视卢梭的政治学说,开始挖掘他思想中激进的一面。此后,卢梭经常被看成是法国大革命的先行者,《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也被说成是大革命的法典。但是,在学习经典思想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地快速下判断,把思想和事件直接挂钩起来,直接说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思想导致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甚至导致后来的流血牺牲。

 

◆ 进阶指南

 

1. 《18世纪哲学家的天城》,卡尔·贝克尔著,何兆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 《卢梭问题》,恩斯特·卡西勒著,王春华译,译林出版社,2009

3. 《忏悔录》,卢梭著,黎星、范希衡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4. 《一七六六年的卢梭》,徐前进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5. 《卢梭的政治哲学》,马斯特著,尚新建、黄涛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6. 《设计论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吉尔丁著,尚新建、王凌云译,华夏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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